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汉召开
11月22日上午,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东湖宾馆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来自湖北、重庆、青海、西藏等长江流域沿线的法院代表和众多国内外环境资源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相关实务界代表、优秀论文作者齐聚一堂。
他们围绕流域法治体系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修复与法治文化传承等前沿议题,共同探索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路径。
近年来,湖北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大保护,将“美丽湖北”纳入支点建设“七大战略”系统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力推进“电化长江”“气化长江”“氢化长江”,全面加强洪湖、梁子湖等重点湖泊治理,长江干流湖北段、丹江口库区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江豚数量超过1200头,麋鹿种群突破4500只,确保了“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
湖北政法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公益诉讼等职能,加强与沿江省市跨区域司法协作,一体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构建起生态安全坚固防线,为推动长江大保护、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政法力量。
据悉,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举办四年来,与会专家学者和代表持续聚焦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长江流域现代化治理和法治保障核心议题,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产生了一批卓有成效、有助于推动长江司法保护的理论成果。
(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蔡蕾)
【编辑:李沅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