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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长江只能说是大病初愈”,长江禁渔远未结束

时间:2026-07-26 10:14 查看来源

“现在的长江只能说是大病初愈”,4月2日,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当前,正值长江禁渔从“三年强基础”向“十年练内功”转段推进的关键节点。长江禁渔远未结束,十年以内不要找各种理由想“开禁”了。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大型通江湖泊、重要支流和长江口部分海域实行为期十年的禁渔,常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为长江大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表示,长江十年禁渔是推进长江大保护的标志性工程,利生态、利民生、利长远,具有重大示范引领作用,要坚定不移做下去,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十年禁渔保护的不只是鱼,也保护和传承了长江文化。目前,正处于爬坡过坎的阶段,远没有到敲锣打鼓庆祝胜利的时候,很多珍稀水生生物还没有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一旦放松,将前功尽弃。

长江日报资料图。

2023年长江非法捕捞举报同比下降28%

唐仁健介绍,围绕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先后出台了70多项政策,各地结合实际也制定完善了配套政策、地方法规。经过3年多的集中攻坚和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2023年群众举报的非法捕捞数量同比下降28%,非法捕捞高发频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

23.1万退捕渔民已逐一建档立卡、分类施策、跟踪帮扶,多渠道提升就业社保水平;15.4万名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转产就业;符合参保条件的22.1万名退捕渔民全部参加养老保险,近5.1万人领取养老金。2023年退捕渔民月均收入同比提高20%。

3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月均查办涉渔行政案件1600多起、刑事案件500多起,市场监管部门月均查办相关案件300多起,对非法捕捞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施“亮江工程”,视频监控设备基本覆盖长江干流、长江口和鄱阳湖、洞庭湖等重点水域,沿江地区持证渔政执法人员达到1.04万人、比全面禁捕前增加了4倍,初步形成了人防技防结合、专管群管并重的执法体系。

根据中国水科院开展的禁渔效果评估和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结果,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洞庭湖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由禁渔前最差的“无鱼”提升了两个等级。2022年标志性物种长江江豚的种群数量达到1249头,比2017年普查时增加了237头,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长江刀鱼溯河洄游至洞庭湖,已到了历史最远的分布水域。

长江江豚种群数量首次止跌回升

长江流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之一,长江江豚是其标志性物种。现在长江中下游很多地方都经常能看到江豚三五成群、捕食嬉戏的场面,长江的“微笑天使”又回来了。

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长江江豚的监测数据是2700多头,之后数量一直在下降,2017年普查有1012头。2021年禁渔以来,鱼类资源开始恢复,江豚的食物更多了,数量也开始增加。2022年的种群数量达1249头,这是2006年开始普查以来,首次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

但是,当前长江拦河筑坝、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等人类活动仍然较多,珍稀濒危物种生存环境还没有根本好转,加之这些濒危物种生长周期长,繁殖难度大,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

“中华鲟已经连续七年没有发现自然繁殖,长江鲟自2000年起就停止了自然繁殖。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加力,抓好长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唐仁健说,将强化“人工保种”科研攻关。

目前,已建设一批中华鲟、长江鲟人工“保种场”,有了一定规模的亲本库,突破了规模化的人工繁育技术难题。去年,人工条件下的长江鲟野外繁殖试验首次取得了成功。未来,还要持续加强科研攻关,提升人工繁育能力,争取尽快突破自然繁殖、生境修复等关键技术,扩大保种规模,提高种群质量,更好支撑物种保存和野外种群恢复。

唐仁健说,要强化重点水生生物的栖息地保护。保护好它们赖以生存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历史上,中华鲟可以洄游3千多公里到金沙江,有近20处产卵场,但现在最远只能洄游到葛洲坝下,产卵场只发现1处。”

“下一步,将选择适宜的水域来修复重建产卵场,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拦河筑坝处修建过鱼设施,落实好重要栖息地船舶限速、限航等措施。通过这些努力,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影响。”唐仁健说。

他强调:不断优化完善长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的网络,科学开展禁渔效果评估和完整性指数评价,盯住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鲟等珍稀濒危物种,强化人工保种、科学增殖放流,在重点物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区域,实施一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坚持严打,防止非法捕捞反弹回潮

唐仁健说,长江禁渔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任务,持续巩固禁渔成果,加快恢复流域生态还面临诸多的问题和挑战。

“随着长江鱼类资源的持续恢复和禁渔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大,现在非法捕捞的时间、地点、手段以及非法渔获物地下流通的黑产业链也越来越隐蔽,大大增加了打击查处的难度”,唐仁健说。

同时,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社会保障虽说基本实现了“应帮尽帮、应保尽保”,但保障水平总体上还比较低,一些退捕渔民收入的稳定性还比较差,少数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歇脚松劲的心态。

唐仁健表示,长江十年禁渔正处在爬坡攻坚的关键时候,重点聚焦“3个巩固提升”持续用力,巩固提升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水平,巩固提升禁渔执法监管效能,巩固提升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公安部“长江禁渔”和“平安长江”专项行动,累计已侦破涉渔刑事案件2万余起。在公安机关刑事打击的强力震慑下,长江主干线水域非法捕捞刑事发案降幅超过30%,组织化、团伙化的案件占比不到10%。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田勇浩说,当前长江非法捕捞犯罪呈现四个明显趋势:团伙作案向个人随机作案转变、干流作案向支流及偏僻水域作案转变、水面作案向水下潜水作案转变、传统的电毒炸作案向利用新型禁用渔具作案转变。公安机关对长江非法捕捞犯罪将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打防并举、综合施策,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强化破案攻坚。

针对不断翻新的违法行为,要盯住关键时间节点和省际交界的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水上打、岸上查、源头堵的强力震慑,坚决防止非法捕捞反弹回潮。持续加大对“三无”船舶、“电毒炸”、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全天候强化重点水域监测监管。

太湖、梁子湖仅达到正常资源承载力的63%和36%

有网友反映长江流域一些地方的鱼变多了,也有人对“禁渔十年”是否必要产生了疑问。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说,当前长江水生生物的多样性水平仍然比较低,渔业资源水平仍然比较低。

他举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水生生物完整性仍处于“较差”等级。中华鲟极度濒危,白鱀豚已功能性灭绝,鲥鱼20多年没见到。禁渔三年,新增监测到15种历史上曾经分布的443种鱼类,仍有120种没被监测到。

目前“四大家鱼”的卵苗资源量是禁渔前的4.5倍,仅占历史最好水平的30.5%。总的鱼类资源量比禁渔前上升了25.6%,仅占历史最高资源量的36.8%。调查显示,太湖、梁子湖的资源量达到正常资源承载力的63%和36%,水平较低。

长江流域是一个“江河湖海”连通的超大型生态系统,禁捕后,一些生育周期短、繁殖快的低营养级鱼类资源首先恢复,通过食物链为较高营养级的鱼类、鸟类提供食物,也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此后,生态系统自我调节不断优化,达到新的平衡。

从有关实践来看,鱼类资源恢复是个长期的过程。国内像青海湖已经禁渔了23年,但是鱼类资源恢复还是比较缓慢,目前仍在全面禁渔。欧洲莱茵河鲑鱼在1950年几乎全流域绝迹,经过几十年持续保护,资源虽有所增长,相比历史峰值仍有很大差距。

长江主要经济鱼类性成熟年龄一般是3到5年,禁渔十年可以有两到三个世代的休养生息,从而基本形成长江水生生物持续恢复、生态系统健康运行的良好循环。

“长江十年禁渔期满后,仍然需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采取与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和保护需求相适应的保护措施”,马有祥说,下一步,要坚定不移推进落实《意见》,制定长期针对性保护计划,通过江湖连通、生态调度、关键栖息地修复、科学放流等手段,多措并举恢复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

疏堵结合,约束长江流域3000多万垂钓爱好者

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垂钓爱好者有3000多万。很多垂钓爱好者在垂钓过程中发现并举报电鱼、锚鱼等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禁渔秩序的重要力量。但是也有少数垂钓者存在使用违规钓具钓法、买卖钓获物等行为,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冲击禁捕管理秩序。现在查办的违规垂钓案件,大概占到涉渔案件的2/3。

《意见》提出了规范禁捕水域垂钓行为的具体举措:

坚持疏堵结合,各地根据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垂钓管理地方性立法。现在一些省市,还有700多个县,涉及不少地方都已制定法律法规,划定允许垂钓区和禁止垂钓区,明确可使用的钓具钓法,可钓鱼类种类、数量以及最小的可钓标准,满足休闲垂钓需要。

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治理成效。研究建立垂钓备案制度和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垂钓的打击整治力度。更好引导休闲垂钓合法化、规范化开展。

齐抓共管,推进社会共治。加强宣传引导,设立有奖举报热线,积极发挥垂钓行业协会自治管理作用,引导垂钓爱好者科学、安全、规范垂钓。

(长江日报驻京记者柯立)

【编辑:王戎飞】